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磨盘山长输管线沈家营子管理所、张地局子管理所清雪机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磨盘山长输管线沈家营子管理所、张地局子管理所清雪机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
******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14940.00元(含税费、运费、卸车搬运费、调试等全部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注: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自走式毛刷清雪机两台(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
2.3交货地点:五常境内沈家营子管理所(沙河子镇附近)、张地局子管理所(五常市向阳镇附近),两处送货地点距哈尔滨市区约200公里。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并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5%货款,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5%价款(付款前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5质保期:货到现场、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所供产品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提供产品合格证原件扫描后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电话并提供相应的维保技术支持(承诺书中须提供服务电话的号码及维保技术支持的措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及******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90元(大写:贰佰玖拾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
7.2递交证明材料的时间:2024年11月26日8:30-9:00
7.3证明材料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7.4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
7.5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
7.5.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7.5.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
7.5.3包封: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7.6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证明材料电子版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减价幅度:1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00至2024年11月26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刘女士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
电 话:0451-87200273、87205207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