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莫旗登特科镇长发村边沟修筑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人名称 | ******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5年度莫旗登特科镇长发村边沟修筑项目(二次)B************001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5年度莫旗登特科镇长发村边沟修筑项目(二次)B************001001 | |||
开标时间 | 2025-4-23 09:30:00 | |||
开标地点 | 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公示期 |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关亚龙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168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豫建安B(2023)******。 业绩:******办事处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周晓君 ************56; 资料员:张明 ************329; 材料员:王晓航 ************041; 质量员:王志鹏 ************015; 安全员:李冲亚 豫建安C3(2024)******。 | |||
企业业绩 | 1、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热力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乾县2023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新阳镇、梁山镇、注泔镇等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 |||
奖项、荣誉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魏微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吉******852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吉建安B(2024)******。 业绩:龙山农场水泥路铺柏油路工程、田贵农场东区围墙工程。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安全员:张雪 吉建安C3(2022)******; 材料员:马丽霞 ************842; 技术负责人:迟峰 ******C1411; 施工员:范香娟 ************108; 质量员:李春英 ************555; 资料员:王莹 ************111。 | |||
企业业绩 | 1、******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2、镇赉县四方坨子2022年集中供热系统部分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3、十屋镇前十屋村2024年千村美丽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奖项、荣誉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工期(日历天) | 90 日历天 |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刘丹丹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吉******214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吉建安B(2021)******。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郑晓峰 ************266; 质量员:王艳 ************060; 安全员:李男 吉建安C3(2023)******; 资料员:张小雨 ************104; 材料员:李月 ************340。 | |||
企业业绩 | 1、宁江区2021******居环境典型示范村项目(二期)三标段(伯都村); 2、大安市乐胜乡“千村示范”建设项目(第二批)一标段。 | |||
奖项、荣誉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否决投标情况 | ||||
无 | ||||
备注说明 | ||||
异议与投诉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 ****** | |
监督部门: | ******服务中心 |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
地址: | 莫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政府2号楼 | |||
联系人: | 于光磊 |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25层 | |||
联系人 | 毕先生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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